摘要:目的 探讨河北省精神障碍患者未治期(DUP)的影响因素。方法 以DSM- Ⅳ为诊断 标准,用《DSM- Ⅳ轴Ⅰ障碍用临床定式检查》(SCID- Ⅰ /P)作为诊断工具。对筛选出存在精神障碍 的患者进行了自制的精神卫生服务利用问卷调查。结果 共检出精神障碍患者1 826 例,已经就诊 过的有252 例, DUP 为15(4,30)d。将患者分为短DUP 组(DUP ≤ 15 d)和长DUP 组(DUP > 15 d),分 别为149 例和103 例。不同DUP组患者的户口性质(χ2=4.123,P=0.032),近6 个月被医生确诊有慢性 疾病(χ2=12.091,P< 0.01),居住地距离最近的精神卫生机构的距离(χ2=24.867,P < 0.01),发现精 神疾病前是否接受过有关疾病防治知识的卫生宣传(χ2=4.223,P=0.040),首次就诊机构的医疗单位 (非)专科情况(χ2=4.449,P=0.035),出现症状最先采取措施(χ2=21.431,P< 0.01)的组间差异有统计 学意义。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显示,近6 个月被医生确诊有慢性疾病是DUP的危险因素(OR=4.950, 95% CI=1.805~9.291),农业户口为非专科医院为DUP的危险因素(OR=2.041,95%CI=1.021~3.973)。 结论 影响精神障碍患者DUP的因素应该从多方面考虑,其中伴有躯体慢性疾病以及农业户口性质对 患者的DUP具有很大影响。